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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买卖合同中的定金和订金区别
admin 2025-11-10 17:06:56 生活百科 已有人查阅
导读房产买卖合同中,“定金” 具担保性质,买方违约不退、卖方违约双倍返还;“订金” 仅为预付款,可退无担保效力。
1、法律性质不同:定金是法定担保方式,旨在保障合同履行;订金无明确法律定义,仅视为预付款或订约诚意金,不具备担保功能。
2、法律依据不同:定金受《民法典》第586条、第587条明确约束,适用定金罚则;订金无专门法律规定,仅依据合同约定或公平原则处理。
3、违约后果不同:给付定金一方违约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一方违约,需双倍返还定金;订金不存在双倍返还或没收情形,合同未履行时,收受方通常需全额退还。
4、数额限制不同: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%,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;订金数额无法律限制,由双方自行协商约定。
5、适用场景不同:定金多用于双方已明确交易细节、需强化履约约束的场景;订金多用于初步达成购房意向、尚未确定最终交易条款的临时支付场景。
6、款项用途不同:定金履行合同后可抵作购房款或收回;订金履行合同后通常直接抵入总房款。

房产买卖合同中的定金可以退吗
房产买卖合同中的定金能否退还,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,核心依据《民法典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定金罚则,具体如下:
1、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:若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目的不能实现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。
2、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:若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或履行,需双倍返还定金。
3、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:因政策调整导致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、双方对合同核心条款协商不一致且无法达成补充协议,致使合同未能订立或履行的,出售人应全额返还定金,不适用定金罚则。
4、合同特殊约定: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定金退还的特定条件,且满足该约定情形,按合同约定处理定金退还事宜。
5、定金数额超规部分:若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%,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,该部分款项可要求返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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